你好老师,有个账务处理的问题要请教:餐饮总公司在9月当地成立,实际经营场所在外地,因餐饮行业比较特殊,在外地必须要成立公司才可以,所以10月成立了分公司,前期因不清楚有这项规定,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也收到了部分发票,10月分公司开始营业,有了收入,但是所有设备都是总公司所采购,分公司没有成本入账,这种情况可以调整总公司的费用到分公司吗?总公司还有一部分发票未取得,能不能直接开给分公司?账务能做调整吗?还是需要一份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协议?
小幸福
于2021-10-26 09:06 发布 1162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0-26 09:07
你好 ; 分公司那边 税务局是怎么核定的; 是可以独立开票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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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卡是全国通用的吗
这个重复开了
开了充值的,消费的就不可以开了
2020-02-22 22:35:10

借;管理费用 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2017-04-10 14:03:56

你好 ; 分公司那边 税务局是怎么核定的; 是可以独立开票报税吗
2021-10-26 09:07:24

如果单纯的业务,分公司不用账务处理,总部直接记账即可。
2019-02-19 10:32:41

您好,挂往来即可,或者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发票
2022-04-25 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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