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奖金是要在2025年12月发了是吗 问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答
免税和退税是两个概念的吗? 问
你好,免税:不缴税。 退税:先缴税,再退一部分或全部。 答
老师开进项发票是按哪销售发票的明细开吗,报关单 问
进项发票优先按报关单明细开,不是直接按销售发票开; 规格型号建议和销售发票、报关单对应,避免退税 / 稽查风险; 报关单是 “件”,进项发票单位至少匹配 “件”(可加 “条”)。 答
老师,有没有公司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问
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具体时间] 会议地点:[详细地点] 参会股东:[股东姓名/名称]等 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以下事项: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决定解散本公司。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成员]组成,负责处理公司解散后的相关事务,包括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等手续。本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各位股东需积极配合后续工作推进,确保公司依法有序完成解散流程,保障各相关方合法权益。 答
老师请教下A公司转10万给B公司,然后再把这10万转 问
直接挂往来冲平就行 答

老师你好,请问如果前期没有记固定资产,后期出售固定资产,怎样申报呢
答: 原来这个固定资产记什么科目了。
老师你好,出售固定资产,在申报哪里填报?麻烦解答一下,感谢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规定: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税及填写申报 青岛财税新闻2018-08-27 一、固定资产相关概念 (一)固定资产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政策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案例 【案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2季度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电脑等固定资产,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3000元。 【解析】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不含税收入=103000÷(1+3%)=100000元; 按照3%征收率计算本期应纳税额=100000×3%=3000元; 应纳税额减征额=100000×(3%-2%)=10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示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置资产时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1.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规定: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期减征额<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则主表应纳税额减征额按计算数填报。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19年自己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出售相关处理有没有改变
答: 同学没有改变,正常的销售就可以了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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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珍珍🌸 追问
2021-10-21 20:00
A💍 🌸 珍珍🌸 追问
2021-10-21 20:01
玲老师 解答
2021-10-2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