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敏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0-22 08:59

消费税委托加工化妆品,委托方提供30000元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8000元,收回时7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元,求受托方提货时应缴纳消费税和销售香水时应缴纳消费税

王敏老师 解答

2015-10-23 01:19

提货时:(3+0.8)/(1-30%)*0.3=1.628574万元。
销售香水时:10/1.17*0.3=2.564103万元。应抵扣的消费税1.628574*0.7=1.140002万元
提货时应交消费税1.628574
销售香水时应交消费税1.424101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消费税委托加工化妆品,委托方提供30000元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8000元,收回时7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元,求受托方提货时应缴纳消费税和销售香水时应缴纳消费税
2015-10-22 08:59:28
正在解答中,请稍后
2020-06-29 15:43:44
你好,题目没有问题的啊
2020-02-13 19:34:30
不考虑其他因素,生产的产品在销售时就可以抵扣已经交纳的消费税
2017-02-23 15:13:53
所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消费税用于再生产应税消费品,不是已缴纳的消费税都可以扣除
2019-04-18 08:08:0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