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1-10 16:55

那为什么陈霞老师讲的是按收入/1.03*0.02交税呢?

michelle 追问

2017-01-10 18:23

具体什么情况下按销售旧货,什么情况下按销售商品方式处理呢?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1-10 16:31

您好!如果你是小规模直接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17%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1-10 17:02

您好!他说的那个是当做销售旧货的方式,我说的这个是当做销售商品的处理方式。
而且这个还分营改增之前还是营改增之后,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建议你最好将情况说给专管员听,看他要求您按什么来算。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1-10 18:24

您好!一般你如果使用过了的,按旧货处理,如果没有使用,则按商品处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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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如果你是小规模直接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17%
2017-01-10 16:31:11
处置固定资产的是吗 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什么时间买的
2019-10-30 11:19:38
你好!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2017-06-18 21:16:19
你好!可以的。只看进项是不是能抵扣,能抵扣就算进去。
2018-10-24 14:06:41
您好,是根据固定资产减累计折旧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算
2022-05-01 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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