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孝彬老师,追问次数用完,确定直接在9月确认收入 问
您好,不会的,首先收到到不代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了,另外这么小的金额税务哪会去在意,本身没有增值税,我们的利润也不是正吧,我估计不为正,因为收入都没有,这笔还是走账的 答
企业取得的资产或资产负债组合应构成业务,不构成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湖北省内的公司要做受益人备案吗?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如果计提了盈余公积,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利配利润如 问
同学,你好 未利配利润要减少这部分 答
老师,你好!请问下公司付给税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费4 问
那个根据业务需要支付是合理的 答

问题:确认收入时间和纳税义务时间必须一致吗?比如9月份确认了销售收入,但增值税发票要10月份才开出,这时该怎么申报纳税和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 你好 ; 正常的话是的。 比如你开票出去或者收款 符合收入要求 就产生了纳税义务的了。 实际业务是啥 销货收入吗
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和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两者是一致的吗
答: 你好,有时候是不一致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的时间和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分别是在什么时候?
答: 你好!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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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高效取证班-腊月梅花 追问
2021-10-15 11:58
meizi老师 解答
2021-10-1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