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老师,取得的以上的分类所得平时都不用进行纳税申报而要等到次年6月30日之前才申报是吗?【来源:征收管理笔记】
铃子 ——属深圳地区
于2021-10-03 15:43 发布 322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平时一般是取得收入时付款方实行代扣代缴,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人就是年终汇算清缴一起申报
2021-10-03 15:46:22

对于无正当理由却收入偏低,税局可以核定征收。
2019-06-18 18:22:36

主要是以发票控税,通过开发票或其他企业的联查获取企业涉税信息
2018-03-27 12:03:58

你好!
可以电话咨询12366帮你查询
2020-01-22 07:17:30

你好可以开票但是不能税前扣除
2021-05-12 1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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