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注册资本3000万,但实缴是0元,该公司为新公司 现在需要0元股权转让给别人,也没有实际取得收入,现在税务局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吗?该怎么处理?
沉静的山水
于2021-09-14 22:04 发布 191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1-09-14 22:05
同学您好,您账面上有利润吗,没有的话,应该是不用交的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这是税务局按规定核定的
2018-11-23 13:58:09

同学您好,您账面上有利润吗,没有的话,应该是不用交的
2021-09-14 22:05:18

您好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进行减资,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出资比例退给股东
2019-11-27 15:21:27

这种情况,税务局一般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价值,减去你们投入时的价值,作为所得的。说白了,也就是留存收益的那一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税的。
2019-10-15 10:26:32

你们是溢价转让的吗?
2019-07-16 16: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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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解答
2021-09-1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