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公司,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社保、公积金个人 问
同学,你好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答
老师好,请问赠送的商品 分录怎么做啊 问
按视同销售进行处理 答
老师,新的所得季报表里面,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 问
你看这些图片哦,上面有 答
报税时,缴纳税款应该选择哪种方式付款,我们是国企, 问
优先选银行端查询缴款:下载缴款凭证,提前安排资金到账,交银行扣款;也可选银联 / 云闪付 / ** / 支付宝,用资金充足的卡或 APP 扫码缴费。若签了三方协议,需确保扣款时账户有资金再用。 答
外贸出口商贸企业。将货物(需要出口的)运输至港口 问
若无内销,不能进项抵扣 答

老师,您好,请问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股东出资10万,那公司最初的财产是10万,公司的债务是20万,那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请求清偿10万,再向股东请求股东清偿10万对吗?
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A公司成立后,丁受让丙部分股权加入A公司;丁加入A公司后发现,甲串通A公司总经理戊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悄悄转出。甲乙丙是不是发起人,乙丙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 同学你好 谁转出的谁承担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约定 是有效的吧,月定以后有事儿找受让方
答: 你好; 是的; 这个是有效力的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