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2-26 16:23

老师,您好,由于我单位的新项目工程是异地经营的,已经预缴了2%的增值税是3.8万元,我开具的发票销项税是21.3万-该项目取得的进项税17.6万-之前购买材料取得的进项税3.8万=-0.1万,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还留有1000元的进项,那么预缴的3.8万税款怎么办呢?

Good Luck 追问

2016-12-27 09:21

老师,您好,继续这个问题,申报的时候流程是否是,开发票销项-预缴税款-进项税额=留底金额,也就是说还有进项可以继续下个项目抵扣,那么我预缴的3.8万增值税,本期是不是要计算出相应的城建教附等附加税缴纳?

邹老师 解答

2016-12-25 20:32

你好,可以的

邹老师 解答

2016-12-26 16:48

你好,你计算的0.1是已经抵扣了3.8之后的余额的,可以结转抵扣或申请退税

邹老师 解答

2016-12-27 09:21

你好,是的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