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及5月买了一些电脑及打印机,共计382139.34元,一部分入了固定资产剩余为库存,固定资产的部分为88676.63元,根据财税【2015】106号文,财税【2014】75号文,将固定资产部分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那么是否可在当年将归为库存商品转一部分为固定资产?再进行加速折旧?
琴弦上的微小姐
于2016-12-23 10:41 发布 94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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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是可以加速折旧的
2016-12-23 22:01:44

给对方无偿使用,所有权给对方了吗
2019-10-07 19:52:16

你先冲销暂估,然后按A产品结转成本
可以吧打印机从库存转出来,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2019-07-18 17:16:49

同学你好
可以
计入低值易耗品就行了
2021-03-18 14:18:23

按价值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单位价值标准”,因为统一的单位价值标准不适用于所有企业。当然,企业在中还是要运用职业判断,适当考虑单位价值标准,以便将低值易耗品等与固定资产区分开来。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靠地计量”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基于合理的估计,比如,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暂估价入账,即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且应计提折旧。
2015-11-12 1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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