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8-20 11:35

你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规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因此,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捐赠给扶贫地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但如果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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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就是不用交的产品
2019-12-13 12:19:47
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的
2019-08-11 05:55:34
需要看你们这个是不是自产的还看你们这个农产品具体销售啥
2019-12-24 14:31:11
您好!你说的终端产品是什么呢比如?
2017-12-21 15:20:23
你好,如果不是用于集体福利,可以不视同销售。
2019-01-11 1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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