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来来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8-11 08:33

你好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9%)*2%
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3%)*3%
小规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3%)*3%,疫情可按1%,也就是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1%)*1%
今年是季度小于15万 免于预交
还有就是很多地区是不跨本地区市不预交 可以问下您们当地税局12366


一、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35

今年是季度小于45万 免于预交
不好意思 前面输入错误了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36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5万元(以 1个季度为 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 🌻 🍀 追问

2021-08-11 08:37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等到 正式交的时候 计算方式是啥?

🍀 🌻 🍀 追问

2021-08-11 08:37

一般纳税人正式交的时候  为什么不扣除分包款?

🍀 🌻 🍀 追问

2021-08-11 08:40

差额预交:一般应预交税额:(全部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不扣除分包款:应纳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预交

🍀 🌻 🍀 追问

2021-08-11 08:40

老师,这个公式正式交的时候,为什么不扣除分包款?着急着急着急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44

你好 一般纳税人正式交的时候  为什么不扣除分包款?
--------这个是要您业务情况的 一般纳税人如果是简易征收,且有分包业务时候 可以扣除分包款
要是一般计税 是分包给您开专票抵扣,同时您自己收到的专业也可以抵扣
具体哪个合适,要自己根据情况是核算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46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等到 正式交的时候 计算方式是啥?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确认收入或是开票/(1+9%)*9%-预交
简易计税确认收入或是开票有分包减去分包方开的票/(1+3%)*3%-预交
小规模确认收入或是开票有分包减去分包方开的票/(1+3%)*3%-预交,
今年 是确认收入或是开票有分包减去分包方开的票/(1+1%)*1%-预交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52

你好 预交可以看下这个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26304.html 
里面文字不用看 来了 看下里面您的思维导图 预交总结比较全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8-11 08:53

你好 预交可以看下这个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26304.html
里面文字不用看 来了 看下里面您的思维导图 预交总结比较全
类似如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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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9%)*2% 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3%)*3% 小规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3%)*3%,疫情可按1%,也就是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1%)*1% 今年是季度小于15万 免于预交 还有就是很多地区是不跨本地区市不预交 可以问下您们当地税局12366 一、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021-08-11 08:33:51
你好,是的,要是甲供材和清包工是可以按3% 小规模可以按1% 也可以按3%
2021-05-07 13:15:32
你好; 目前小规模是开免税税率普票出去 ; 开专票按3% ; 一般纳税人按9%   
2022-11-29 14:37:33
你好1.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按9% 小规模按3% 2. 有8个行业的小规模是可以自开专票的 其他行业的需要去代开专票的 比如建筑业的小规模是可以自己开专票的
2019-10-21 08:52:25
是的,也是要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
2018-07-23 13: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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