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用的老板的住宅为办公室,去年在税务局代开了发票,缴纳了房产税,但是当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备注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方预扣预缴! 房租是一次性付了2019.2020.2021年三年的! 我该如何扣缴?
雪
于2021-07-30 08:55 发布 1115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7-30 08:58
你好你这个退出改为按月支付,这样按月扣个税划算啊 是住房么,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10%;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10% 相关税费是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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