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我们项目还在建设期有自己专用变压器还是施工用电户头,帐户名称是投资开发公司。故发生电费在开发公司列支成本。但我们已有部分写字楼已出租,租赁户要用电需到物业公司预购电,然后开发公司统一交电费到电力局。对于公司代收电费的行为营改增后要作为转售电费确认收入。疑点一:物业公司若确认收入就没有相应的成本,违反了会计准则当中的配比原则,故物业公司收到的电费要转至投资开发公司,是否合理合规:疑点二:物业公司不代收电费那么就由房地产代收电费对于房地产代收的电费是确认收入还是冲减成本?疑点三:房地产可否进
迷路的胡萝卜
于2016-12-15 17:25 发布 1640次浏览
- 送心意
欧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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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平价买平价卖,没有增值, 这样不用作收入,1、电费的成本是电力公司的购电发票 2、房地产代收的电费是确认收入
2016-12-16 10:38:51

一开开一年的发票是吗
2019-02-12 15:57:35

那你在后面没有结转收入的这一部分,能不能够估计一下它的完工进度比例,如果说可以的话,你就按照完工进度比在新准则里面确认。
2021-01-28 22:50:19

符合,抵销的是长投和子公司的权益科目。
2019-07-04 17:15:34

劳务里面,第三栏
2019-09-16 14: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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