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个县,各自有执照和税务登记。由于其他一些原因,我们愿意按营业执照单独核算、单独申报,可当地税务部门和税务师事务所说要合并申报,同时要求总分机构一致。他们的主要依据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说我们总分机构在同一县(巿)就应该合并。我应该怎么说服税务机关同意我们单独申报,有条款明确规定吗?
AA~~smiling
于2016-12-15 15:54 发布 146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管你怎么说,由税局最终确定的
2016-12-15 15:55:16

你好; 意思现在税务报道了。 你现在要改地址 ; 先去工商局官网申请地址变更后换营业执照 -然后电子税务局里面去 -综合信息报告里面去改
2022-03-02 16:19:47

您好!这个看地方,正常是必须要自己备案的
你现在去注销,估计工商局会要你的清税证明
2022-03-25 15:01:27

你好,具体你要填写什么
2019-11-06 08:14:38

你好 营业执照办下30天内税务登记
2019-03-25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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