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如2021年度账上利润10万,以前年度累计亏损5万,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税务上亏损了6万,2021年年底12月份做账,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10-6)*0.25 贷:应交所得税 , 我算的对吗?还是(10-5)*0.25 2.2022年1月份去交所得税了,然后到2022年5月份,再汇算清缴2021年所得税,由于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产生的税会差异,5月份还得补税,这时我该怎么记账呢?
小丹
于2021-07-21 19:45 发布 1043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7-21 19:47
你好,第一个是10-6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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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营业收入的0.5%及实际发生额的60%两者取小数
2020-05-15 14:39:16

你好,业务招待费只能列支账载金额 的60%
你说的交税是什么意思?
2018-05-21 19:53:55

你好账载金额取 你账上业务招待费之和,税收金额=发生额60% 和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千分之五取小
2021-07-19 19:32:41

你好,第一个是10-6为计税基础
2021-07-21 19:47:48

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5-16 1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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