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有两家公司,B公司为A公司的股东,如A公司 问
可以这么做。但是,这个往来款属于借款的话,需要约定利息 没有利息,需要约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多交税 答
你好,老师,请问企业当月已销售货物,已收款,但购货方 问
可以下月才开专用发票给购货方 答
您好,老师麻烦问一下我们有家供应商因为支板质量 问
对方不会给你开发票的,开给扣款通知就行 答
老师们好,我们这有个个体户是种植葡萄的,现在准备 问
同学,你好 然后专管员说只要开了票就要变成查账征收方式,有相关的文件吗? 这个没有文件的,这个是税务局核定的 如果用个人名义代开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发票又是什么程序呢? 直接电子税务局开具就行 答
请问建筑工程的收入是怎么确认的 问
同学你好 按完工比例确认 答

请问老师,物流运输企业退税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你好,没有退税的规定
物流企业要怎么样的条件才可能享受10%的加计抵减?
答: 现在最新的政策是符合条件可以享受15%的加计抵减。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老师 物流运输企业建账都会时候选用什么行业
答: 现代服务行业,你可以去看看


柯兰^O^ 追问
2016-12-13 13:21
邹老师 解答
2016-12-13 08:54
邹老师 解答
2016-12-13 09:39
邹老师 解答
2016-12-13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