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来来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6-30 20:09

你好
方案一,由甲先生全额扣除
甲先生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12000*12-2000*12-60000=60000
应纳税=60000*0.1-2520=3480
乙女士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8000*12-60000=36000
应纳税=36000*0.03=1080
合计3480+1080=4560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6-30 20:11

方案二,由乙女士全额扣除
甲先生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12000*12-60000=84000
应纳税=84000*0.1-2520=5880
乙女士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8000*12-60000-2000*12=12000
应纳税=12000*0.03=360
合计5880+360=6240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6-30 20:13

方案三,两人分别按标准的百分之50进行扣除
甲先生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12000*12-60000-1000*12=72000
应纳税=72000*0.1-2520=4680
乙女士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8000*12-60000-1000*12=24000
应纳税=24000*0.03=720
合计4680+720=5400

来来老师 解答

2021-06-30 20:13

方案一,由甲先生全额扣除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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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不考虑年终奖收入和其他扣除只考虑子女教育和基本扣除项5000元/月,那么可得出: 扣除基本费用每月5000元以后,甲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元(个税税率为10%),乙女士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个税税率为3%)。因此单从税率上可以看出,建议由甲先生进行扣除,节税效果更佳
2021-06-25 23:49:53
你好 方案一,由甲先生全额扣除 甲先生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12000*12-2000*12-60000=60000 应纳税=60000*0.1-2520=3480 乙女士综合所得全年所得额8000*12-60000=36000 应纳税=36000*0.03=1080 合计3480%2B1080=4560
2021-06-30 20:09:27
同学您好,不考虑年终奖收入和其他扣除只考虑子女教育和基本扣除项5000元/月,那么可得出: 扣除基本费用每月5000元以后,甲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元(个税税率为10%),乙女士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个税税率为3%)。因此单从税率上可以看出,建议由甲先生进行扣除,节税效果更佳
2021-06-11 14:53:10
做题,只要他给你说了子女是几个人的话,全部都是这个人来承担。
2022-03-22 11:11:32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2-05-23 1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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