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个税申报是不是按所属期申报?就是一月份实发的工资在二月申报。如果这样就会使得全年个税申报工资薪金总额实际为会计账务中上年12月计提的工资~本年11月的工资。但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的应付职工薪酬是会计账务里本年1月~12月的工资,这样两个工资薪金基数就不一致了,要怎么处理呢?谢谢!

张张
于2021-06-29 15:17 发布 87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6-29 15:18
您好,这个能够说明差异即可,因为是税法规定的差异,但是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应当相同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学员您好,是的,对的
2023-05-17 10:57:36
是的,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发生额申报的
2021-11-10 12:43:43
不含单位负担的社保公积金
2019-03-15 09:31:11
您好
申报数据不匹配 税务系统检测到会让您写说明情况的
2020-01-15 12:27:42
你好,具体的是哪一个报表?里面的职工薪酬明细表吗?
2024-05-21 1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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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