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1月1日从银行取得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6%,按照合同约定,利随本清,所以3月31日,一次性向银行支付了1.5万元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甲公司应该如何确认利息费用?
痴情的夕阳
于2021-06-28 13:28 发布 189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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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收付实现制也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3、按照权责发生制,甲公司应该每月确认利息费用5000元
2021-06-15 12:55:42

您好,根据题目,应当是确认1.5万元利息费用
2021-06-28 13:30:05

您好。没有本金的金额呢。
2021-11-23 15:15:45

同学,你好
60000*1%/12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22-12-04 20:49:17

借:财务费用 600000*利率
贷:应付利息600000*利率
2022-10-11 1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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