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方给我单位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劳务费备注上必须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和施工地点吗?我们需要抵扣的话(有相关国税总局的文件吗?有的话还请老师说明,我好和对方沟通)

说:顺其自然
于2016-12-04 14:38 发布 421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2-04 15:17
您好,文件是《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 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 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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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文件是《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 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 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 票。
2016-12-04 15:17:35
这个不一定,你可以去你们那边省局查询网址进去查询 只有有一个地方查到就是真的了
2019-12-30 09:38:22
您好,同学,是进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如果您要勾选认证,需要进电子税务局平台。验证发票真伪不需要登陆
2018-12-18 15:48:38
北京国税未将这个数据上传国家税务总局
2014-09-15 20:10:54
您好,能在税务局查到的发票,那么就是真的。
2019-12-23 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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