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总公司在广州,我在上海分公司工作,独立核算。现在总公司利润100多万,上海分公司亏损,可是因为我们独立核算导致广州年底照样交很多所得税,请问我应该如何做能减少广州的所得税呢?现在只会各种凑费用票。。问题1:上海分公司没有收入,发工资交社保都是总公司打款,之前会计计入的:短期借款我感觉不对,该如何改?这样总公司给我们花的钱就都是往来不能使他的费用了啊,问题2:这个记账有什么错误以及该如何操作有什么建议吗?
子茹
于2016-11-29 15:28 发布 1073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11-30 09:42
具体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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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的
2017-08-11 18:14:19

计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了,短期借款有利息的
2018-10-11 18:00:50

可以的,汇算清缴是要在总公司的
2019-06-19 11:48:30

可以申请 分公司所得税都汇总到总公司合并交纳
2019-06-19 1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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