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补贴分为2项,一个是餐费补贴。一个是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固定40元1天,交通补贴按公里数来计算,每公里补贴0.6元/公里。请问这两项进行费用报销的时候,没有发票可不可以入账?是否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
皮皮
于2016-11-28 09:15 发布 294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1-28 09:29
最有疑问的是交通油费补贴这一项,没有发票的话,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这样的报销方式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入账的,不需要并入个人所得税
你可以看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对这个的规定
2016-11-28 09:26:43

您好,差旅费补贴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就可以
2020-07-01 14:34:06

你好,这些都是需要并入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2017-10-23 15:28:55

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和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本问题由社区小编载选自国税总局国税总局.
2017-06-20 15:17:09

工龄补贴是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餐费补贴,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有: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税[1995]82号文件规定: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你看看你们单位属于哪种情况就可以套征税或免税。
2016-09-03 08: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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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6-11-2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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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