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A公司签订合同,员工出差都由A公司替我们订票,前期都由A公司先垫付,月末对账员工拿票回公司再一次性支付对方并计入成本费用。诉求:A公司垫款周期改成一周不是月末,假如发生一笔记一笔费用暂未付款,但票还在出差员工手里未拿回公司,能否在当期抵扣车票进项税,在当日无付款凭据和员工报销凭证的前期下,如何做账?税务是否认可
miss~小可恶
于2021-05-22 11:42 发布 85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5-22 11:45
您好,谨慎考虑,取得合法票据抵扣进项税。也是督促报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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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简易计税的项目收到了个别专票,不认证进项税再转出,直接全部做成本费用可以
2021-11-02 15:31:24

您好,不可以,因为普通发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2019-12-23 09:17:51

您好,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啊,小规模纳税人的,要计算进去的,一般纳税人的,不用计算进去的。
2017-07-18 20:15:54

这并不影响
内账主要以真实性为主
2019-09-22 17:13:30

转出的进项税额要记入成本费用
2019-09-10 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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