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1-05-19 14:54

(1)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按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11月6日~11月15日);(2)应加收滞纳金=30 ×10000 ×0.5‰ ×1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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