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8年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价120万,18年我们开了100万的发票出去,收到了50万的货款。现在因甲方解除合同,需要把前期开的发票冲红,款项退回。 但是,我的下家跟我说,他开给我们的进项票,由于之前一直没有发货,他们财务就没有确认收入,然后当时也忘记报税了,现在他们就不能做发票冲红处理。所以,目前我的销项票如果冲红,那么我的进项票不能冲红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好处理。

努力奔跑168
于2021-05-08 15:37 发布 11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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