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关于资金需求的测算,假设报告期为2021.3,其中涉及的销售收入应该用2021.3报表中营业收入还是折算出2020.4-2021.3整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涉及到的应收账款等平均数时应该用年初数还是期初数与期末数计算平均数?

留胡子的芝麻
于2021-05-07 12:31 发布 74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5-07 12:34
同学你好
销售收入应该用2021.3报表中营业收入
期初数与期末数计算平均数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销售收入应该用2021.3报表中营业收入
期初数与期末数计算平均数
2021-05-07 12:34:16
不用了
2019-01-18 15:23:24
是的。。。。。。。。。。。。。。。。
2015-12-28 11:24:49
同学您好,出自财务管理喔
2022-08-07 19:47:4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帐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应付销售退回款”的增加净额。
公式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利润表中的数据填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依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本期发生额填列。
“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增加净额,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中有一部分并没有收到现金,故应予以扣除;
“预收帐款”增加净额,表明本期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不是本期销售实现的收入。但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在收付实现制下,只要本期收到现金,即确认为本期收入,故应将这一部分增加净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
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与本期应收帐款的增减无关,但在收付实现制下,它也属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依据“坏帐核销备查登记簿”中“已核销坏帐收回”栏目数字填列;
“票据贴现”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并不增加企业的现金,而在前面的计算中是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的减少额全部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的,故应予以冲减。
“应付销售退回款”:如果存在销售退回,情况将变得较为复杂。销售退回一般都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即都减少本期销售收入。但销售退回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本来货款就未收,这种销售退回肯定不涉及现金的退回,一方面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也减少“应收帐款”,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另一种情况是销售商品时货款已收,销售退回时可能货款立即退回,也可能本期没有退回现金。如果本期退回货款,其对“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的影响已经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得到了体现,因而不存在调整问题;如果本期没有退回货款,(会计核算中可以通过设置“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进行处理,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帐户,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帐户。)由于前面在计算“主营业务收入”时已将这种退回扣除,而实际上货款并未退回,不能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扣除,故应对这种情况予以冲回。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销售退回款”帐户或“销售退回备查簿”进行计算。
2018-08-06 16: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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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2:59
朴老师 解答
2021-05-07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