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5-03 15:04
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条件不同,具体可以参考: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非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提醒: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没有其他条件限制。——优惠截止2021年3月31日
提醒: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二条——已到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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