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1-04-28 11:39

同学你好
1.政策规定
:财税[2008]10号第1条规定:对取消出口退税进区并用于建区和企业厂房的基建物资,入区时海关办理卡口登记手续,不退税。上述货物不得离境出口,如在区内未使用完毕,由海关监管退出区外。但自境外进入区内的基建物资如运往境内区外,应按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此项政策适用于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因为企业没有出口权限

桃子 追问

2021-04-28 14:24

老师,你说的太书面了,没有明白

朴老师 解答

2021-04-28 14:34

这个东西就是比较片面的一个东西,他就只是一个政策
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