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21 10:06

一、当月应纳增值税是:(10.65-5)/1.13*13%+2.26/(1+13%)*13%+5*13%=0.65+0.26+0.65=1.56万元。
备注:此处考点在于:以旧换新业务中,金银首饰是实际收到的款项进行征税。对于除金银首饰外的其他货物,不得扣除以旧换新业务的金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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