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下自然人股东需要以自己个人卡把钱转 问
是,原则上自然人股东需用本人个人卡转至公司账户且备注投资款,才是无争议的合规投资款;他人代转虽有认定可能,但需完备佐证材料且风险极高,不建议采用。 答
老师 请问一下 电费是付款给房东的 发票是电力 问
您好,正常,相当于是房东代付了 答
老师,公司借老板的钱,最高可以给多少利息合理 问
按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比如1年前贷款 答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做抖音小店推广,付给对方达人 问
那些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平台使用费 答
公司被税务检查后,更正申报了2023年和2024年的个 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税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答

报收出租房租简易计税汇总纳税,后续缴税如何账务处理
答: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独立核算,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账务如何处理
答: 分公司自己做自己的账,和其他公司是一样的呀。包括与总公司之间的交易,都是要做账的。 不过,报财务报表的话,是由总公司合并申报的哦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有没有关于总分公司汇总核算,汇总缴纳税款的会计账务处理的规定和要求
答: 您好,纳税人如满足《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条件的,应独自纳税申报。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规定: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一)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二)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6〕48号 2006-01-1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 国税函[2009]221号 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总纳税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凡越权自行审批汇总纳税或扩大汇总纳税范围的,必须予以纠正。 二、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五)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一)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二)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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