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刚得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3-30 08:33

你好,提供营业执照,外经证,合同等资料,去项目所在地填表申报预交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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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供营业执照,外经证,合同等资料,去项目所在地填表申报预交的税款 
2021-03-30 08:33:23
首先,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携带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预缴税款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如果有分包并可以差额预缴,还需要携带分包合同和复印件,基本就这些东西。
2018-10-05 16:27:40
您好,异地预缴的部分申报的时候可以递减,但是不可以在预缴的另外一个地方递减
2019-12-18 10:38:03
您好,增值税预交,《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暂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所得税,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05-28 17:00:58
同学你好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申报缴款】-【其他申报】,如需修改申报月份可点击【申报月份】选择申报月份,选择【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引导页面。如需重新选择主管税务机关,请关闭当前提示框,在界面右上角【主管税务机关选择】功能模块进行切换,点击确定即可。确认预缴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无误后同,请选择“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并提交了《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附送资料后,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附送资料进行审核,请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及时查询该事项办理进度,可能会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请及时留意。在【申报查询及打印】界面查询提交结果,对于“已提交未审核”的申报状态,需等待税务机关复核以后,即当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时,表示增值税预缴申报成功。下一步可点击【清缴税款】缴纳税款。对于申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可点击“详情”查看详细信息,并按规定重新正确填报。清缴税款。请注意,当前登陆的主管税务机关与本次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致时,【清缴税款】模块才可带出相应的应税记录,选中需缴款的信息
2021-12-28 1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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