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1-20 12:00

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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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21-01-20 12:00:00
你好,不用调整2017年数据的。
2018-04-17 10:48:34
借:银行存款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0-06-09 12:54:31
以前年度有亏损的可以先弥补近五年内的亏损
2015-01-10 21:47:00
你好!其实如果按正规的做法,该确认收入就应该确认。 如果你不想确认,可以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不过这样本身不规范
2021-02-26 1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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