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一家私人信息服务公司,又又打算在香港注册一家销售公司。然后,上海的公司把研发的软件服务产品卖给香港销售公司。当然这个客户是上海公司物色的。这种方式有什么限制?请问!
ping
于2021-01-16 21:21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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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到没有,你这边香港成立销售公司之后,你就相当于是上海和香港公司的一些正常的经营业务处理就可以了。
2021-01-17 07:52:05

你好 你是要开票还是要干嘛
2020-04-03 11:37:28

你好 你们合同是怎么写的明细的 。 如果只是提供服务 就开服务费发票即可
2020-06-17 12:18:50

你好,属于研发服务的
2020-04-03 11:52:27

你好!
属于销售软件
2018-12-19 15: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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