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七月份成立了绿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到九月份一个季度给别人虚开了一百多万发票,这个月保税的时候税务局说他们这个好像是免税的,要查他们的账,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急急急,麻烦老师了,尽可能详细一些。
马老师
于2016-10-11 11:23 发布 767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不需要
2016-01-14 15:03:09

你好!这是不合规的存在着风险,首先有编制购销合同做出入库单和相关的单据,暂时找不着发票可以用其他收据来替代。但是这都是有风险的
2016-10-11 12:18:40

是需要的,详细办理手续与流程的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81号)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1.《增值税优惠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证明资料。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开业登记后或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送。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等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年审)表》(一式三份);
2.农、林、牧、渔业项目对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的情况说明(一份);
3.农、林、牧、渔种养殖业及林木采集的用地协议复印件(一份);
4.涉及许可事项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复印件(一份);
5.农产品初加工类型或工艺流程的说明(一份);
6.项目业务收入和企业总收入的明细表(一份);
7.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是否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难以判定的,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一份)。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税收优惠所属期的年度纳税申报前。
2018-09-06 11:07:31

https://mp.weixin.qq.com/s/hI4JoHsqt2cEBKxJKs_pBg这个是开票说明,这个选择税率你开时候选择免税就可以
2020-02-24 23:01:25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一月是十万
2019-09-12 08: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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