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对公账户经常与个人(有股东也有非股东)发生款项往来,有时候公司钱不够,会找个人借款,有时候个人也会找公司借款,但是在年底都已清账平账,请问这样需要计提利息,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吗,还是把这个利息所得税清缴的时候再调增就可以,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处理呢?

依旧,如此
于2021-01-11 10:08 发布 1474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1-11 10:18
这个需要这个公司借款给个人,这个个人和你们啥关系,个人借款给公司 可以无偿,不需要计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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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这个公司借款给个人,这个个人和你们啥关系,个人借款给公司 可以无偿,不需要计提利息,
2021-01-11 10:18:03
您好,这个是需要代开的哈
2024-05-21 16:07:12
你好,这个过程,你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2023-07-18 13:34:19
你好,这个是按照金融服务开的,可以去税务局代开的
2022-08-26 09:18:56
您好,企业代开税务机关不会代扣所得税。
2020-06-18 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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