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的应交税费-销项税,应交税费-进项税,年底结转到2021年的期初数据这样的,还需要调整不?每次都是直接交的,有收入时直接做贷方应交税费-销项税,有进项票就直接做借方应交税费-进项税,缴纳增值税时就直接做应交税费-销项税了,现在结转到2021年的数据如图所示这样了,还需调整不?
七公子
于2021-01-04 12:28 发布 80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1-01-04 12:31
你好,你这种不对的。
现在把余额都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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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018-10-15 11:27:12

你好,是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9-12-26 11:53:39

是的。就是这样老做分录的
2021-08-16 13:01:05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初扣缴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当按这个分录处理
2017-03-15 16:10:58

你好,结转分录没有问题,对的。
2019-04-08 1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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