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做账做11月份的时候,11月发生销项税有302169.44,但是11月结转销项税的时候,结转金额是302208.44,多结转了39,导致应交税费-销项税期末借方余额是39,但是11月的账已经做好了,税也已经报好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在12月做账的时候里调整下,如何调整
Kalen Wu
于2020-12-17 15:57 发布 592次浏览
- 送心意
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12-17 16:06
同学你好
12月做账调整即可
结转分录负数调整,-39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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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的。
2019-02-19 21:57:40

你好!操作可以这样,但是本身没有这样要求。
2020-08-14 11:40:20

你好,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留抵+进项税额转出
2019-11-04 10:14:52

可以的
2017-09-04 22:00:33

把未交增值税换成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
2019-01-02 1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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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en Wu 追问
2020-12-18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