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香港A公司签订合同,A公司指定直接出口发货给日本B公司,我司现在报关单、提单等单据的购买方都是日本B公司,合同、发票、收汇等又是和香港A公司发生的,请问这种情况能申报出口退税吗,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谢谢老师
机智的狗
于2020-12-14 09:17 发布 162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申报出口退税.这种是就香港交易,货物最后目的国为日本.
2020-12-14 09:20:14

要一致才可以的哦,名称数量等都要一致
2020-01-07 17:46:42

你好
可以的,这个并不是必填项目
2019-08-06 15:27:50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影响
2021-11-30 06:33:44

你好,付款方才是购买方的
2020-02-28 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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