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汽车开的统一发票,进项税额怎么算,直接填 问
是的,就是发票上的税金 答
企业所得税年报中职工薪酬纳税调整什么情况下需 问
你好!就是你计提了10万,但是只发了9万,就要调增1万 答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个现金流量表 问
您好,这个就是一些,比如折旧啊 然后资产减值损失啊,影响利润但是不涉及现金流的增加 答
老师你好,公司小规模企业,法人名下的2台车辆租给公 问
不能税前扣除是不企业所得税里把这1万2加回来? 答
一个卖酒的做出纳,一般都做什么呢? 问
1.现金管理:负责公司现金的收付、保管和记录,确保现金的安全。 2.银行业务:处理与银行相关的事务,如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等。 3.支票管理:开具和记录支票,确保支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 4.账务记录:及时准确地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保证账目的清晰。 5.财务报表:定期编制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财务报表。 6.费用报销:审核员工的报销单据,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并进行报销支付。 7.收款管理:负责客户的收款工作,包括发票开具、收款确认等。 8.付款管理:根据公司财务政策和流程,安排和执行付款。 9.银行对账: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10.资金调度: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资金需求,进行资金的调度和安排。 答
老师:公司租赁得来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如果购买装修材料时取得了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答: 您好,租赁的办公楼进行装修,购买装修材料时取得了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办公楼装修购买材料 可以抵扣吗
答: 你好,可以正常抵扣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购买办公楼,并进行装修,装饰材料如何抵扣,装修过程中的账目处理?
答: 您好,请按以下文件规定处理,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31日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五条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六条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第八条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九条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一条 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二条 纳税人分期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应据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未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抵扣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09-19 01:00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09-19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