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建筑工地工人,月工资大约7000左右,9月来上班的,但9-10月未发工资,11月发了2000元生活费,约定2021年1月将剩余工资约3万一次性结清。那么12月申报工资薪金时,是按实际发放的2000元来申报吗??入职时间是否选为20年9月1日?是否可以扣除1.5万元,21年1月一次性发放3万有没有什么风险?
甜~
于2020-12-03 12:46 发布 47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2-03 12:47
你好
2000要是借款就不报个税 个税是0申报 一个月扣5000 *入职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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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不可以的
2022-06-15 05:44:53

你好,5月份工资6月份发放,7月份申报。
2019-07-04 16:16:28

你好,不可以,应当去税局填表补做个人所得税申报才是的
2019-03-16 09:50:52

一般情况下是11月15日前申报个税。
2018-09-26 14:22:21

你好,是的,在个人所得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
2018-06-13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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