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B公司,请问总承包方A把劳务分包给B,供应商C是总承包方A的,但是我们B公司帮承包方A垫付支付给供应商C货款,等承包方A支付给供应商C之后在归还B公司,请问老师,如果B公司需要知道承包方A支付供应商B多少钱?我应该怎么挂科目核算?

灵希月
于2020-11-26 19:52 发布 73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是计其他应收款处理的,你这是属于垫付。
2020-11-26 20:02:22
你好,同学。这是计其他应收款处理的,你这是属于垫付。
2020-11-26 20:02:12
同学你好
是这样的
开给发包方
2021-12-07 10:30:22
同学您好,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B, C也要 签一下明确责任
2023-05-10 14:13:52
1.三方协议:A公司可以与B公司和C公司协商,签订一个三方协议,允许C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付给B公司指定的供应商。但这需要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并且可能需要修改原有的合同。
2.B公司的授权:如果B公司同意并授权A公司代收代付,那么A公司可以基于这个授权来操作。但是,这种操作必须在法律允许和合同条款不禁止的情况下进行。
3.法律救济:如果B公司一直未支付款项,A公司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这可能包括起诉B公司或寻求仲裁。
关于“穿透的权利”,这通常是在金融监管、税收或特定法律环境下使用的概念,允许监管机构或税务机关查看并追踪资金的最终流向或受益者。但在您的情况下,这个概念并不直接适用于解决支付问题。
2024-06-11 14:54: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