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牛奶。 其中纯牛奶可按13%税率吗? 是不是可以根据这两个法规去申请13%的税率,法规有没有作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676号)精神,纳税人销售的纯牛奶、高钙奶、高钙低脂奶等,可依照“鲜奶”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风
于2016-09-07 10:27 发布 401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9-07 10:30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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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适用,没有作废
2016-09-07 10:28:06

增加范围就是营业执照先变更
然后税局备案
不变更执照只税务增加不可能
2024-03-19 11:32:08

你好 现在国地税合并 后 主税是国税征收 一些附加税还是地税征收 各地有差异按你当地
2019-07-18 11:05:56

你好,如果不是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不需要交消费税的
2020-03-09 20:07:32

需要的,去增加你们的范围,带上执照,公章去填写表格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你税务局
2019-01-24 10: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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