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9-06 16:21
老师: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一些企业在考虑了具体的经济环境和情况后,决定在2014年度上调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至5000元。这低值易耗品是不是也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呢?
相关问题讨论
购买进来的时候,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一次摊销法,领用出去的时候,借:XXX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020-06-04 11:56:52
你好,领用的时候,你们全部反分摊吗?
2020-01-09 16:17:17
你好,你单位对低值易耗品是按一次摊销法还是五五摊销法核算?
2019-10-06 11:13:27
你好!
可以的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019-08-01 22:23:39
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补交增值税销售处理。
2018-09-29 14: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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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06 15:53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06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