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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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我公司一家子公司从事物业管理,部分空房出租,租赁费和物业费大部分为一次性收一年,我公司均做预收帐款,分月结转确认收入,由于合同大多是年中签定,年末预收帐款均有较大余额,我公司均按每月结转确认的收入申报营业税、房产税。这部分预收的款项采取按结转确认的部分分月申报营业税、房产税是否合规,年末预收帐款余额是否需要调整申报缴纳所得税。另一家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担保收入也采取物业公司的形式分月结转,营业税和所得税申报是否合规。
2017-05-23 14:11:09
你好,预收的货款,如果已经发货的,需要作为收入缴纳增值税,计算所得税,如果按照合同没有到发货时间的,可以不用缴纳
2019-02-14 12:31:02
你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19-10-21 15:02:05
你上一年度没有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015-10-14 23:06:20
你好,这个是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
2022-01-06 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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