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11-19 14:07

同学你好!这个可以让对方红冲以后   重新开具的
或者  取得对方发票复印件  用复印件入账的

哈哈 追问

2020-11-19 14:17

老师,现在只需复印件入账就可以了,不用在提供其他资料了吗

许老师 解答

2020-11-19 14:17

这个可以呀  没问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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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个可以让对方红冲以后   重新开具的 或者  取得对方发票复印件  用复印件入账的
2020-11-19 14:07:10
需要登报声明,接受税务机关罚款后,凭对方记账联复印件和已交税证明,作为入账抵扣凭证。
2019-07-23 15:12:08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18-12-17 10:08:12
同学你好 他们应该开红字发票的,你们还没付款吧
2020-12-03 0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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