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工业土地,现国土收回土地使用权,共补偿3200万元(土地补偿600,房屋建筑屋补偿2300,设备搬迁补偿300),已经对国土开具发票1700万元,后续再开具1500万元。我公司土地原值1000万元(含早期土地评估增值600万元,贷方已经计入资本公积),摊销300万元,净值700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900万元,折旧500万元,净值400万元。请问一下我公司该怎么进行帐务处理?另外早期土地评估增值的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现在要冲回吗?
夕暖T_T
于2020-10-26 09:29 发布 71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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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直接做出售土地使用权就行了
2020-10-26 10:06:54

你好,这个不设置,不设置净残值
2021-07-26 14:39:03

同学你好
可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摊销
2021-03-21 09:08:47

是的,需要摊销进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2020-04-07 12:29:12

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
2017-04-10 1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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