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08-23 10:54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即赠送给员工,不视同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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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
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6-08-23 10:43:25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日内、届满均含本数。”不超过是包括本数的
2019-07-05 12:31:57
同学您好,只要是你单位的都可以报销
2022-04-03 22:41:28
你要搞懂什么是销售?销售必须要有交易2方,自己使用只有1方。
2022-05-11 22:05:48
你好,以物抵债就是债务重组,换出去的物要视同销售,相当于把东西买了拿钱去还债。
2022-04-28 2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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