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家是做钢管防腐加工的,现在有一批甲方的钢管,在我公司做防腐加工业务,然后发往丙方,但是甲方不给我们家开钢管发票(少交税)。由我公司直接对丙方防腐费的(含钢管费用)发票,然后由丙方再将钢管费用开回给我公司,我公司再开回给甲方。这合理吗? 如果非要这样,是不是我要做钢管的材料估价,然后丙方开回发票后,开回给甲方时,再冲估价,做销售。这个业务这么做就是反的。税务局允许吗?
小手
于2016-08-16 09:27 发布 108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8-16 09:56
现在业务员又说了,是丙方在甲方购的钢管,与甲方签的钢管合同。在我公司代料加工,但是我只能估价钢管。开出发票之后,丙方只付给我们防腐加工费。在甲方什么时候给丙方开出钢管发票,丙方才给我们开回代料加工的钢管发票。这要我们也是提前纳税。还有扩大收入,对吗?老师。如果甲方一直不给丙方开,那我们家是不是遥遥无期一直估价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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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规违反税法,
2016-08-16 09:29:05

一个企业有电费那么多,说明在正常的生产经营,那肯定有收入。
不缴税,税局肯定要实地考察和税务检查。
2015-11-12 21:41:52

你好,增值税3%,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12%,印花税万分之三,个人所得税1.5%核定
2019-03-30 11:08:51

您好,税务局缴税了,不再缴纳个税
2019-02-02 08:14:09

你好,要的,没有收到也要缴税的,
2020-09-26 1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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