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下——我们的法人有两个公司,因为其中一个公司资金回笼没到位,账面上没有足够的余额,又正需要付款的情况,向另外一个公司暂时做个借款,之后资金回笼就还款回去,一、这样做可行嘛? 二、分录:借出款的公司——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 借入款的公司——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Melody
于2016-08-15 09:23 发布 59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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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原始凭证,看看复数产生的原因。才能决定如何调整。
2021-06-30 18:07:40
你好,房租不应是计入企业的费用么?
2020-07-09 17:35:27
你好
分录可以这么填写的
2020-07-07 15:23:21
你好,是其他应收款记成其他应付款科目了么?
2020-05-15 10:46:51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分录是对的。为什么法人向公司借款到最后是公司归还法人了?不是法人归还公司吗?
2020-04-12 0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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